各学院:
为了规范、快捷、有效的做好学生证补办工作,更好的服务学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办地点
学生处学生管理科(东校区机关楼133室)
二、补办方式及时间
学院集中组织,每月办理一次。
时间分别为:3月27日、4月24日、5月29日、6月13日、7月3日下午。
三、 补办流程
1.本人申请。学生因学生证损坏、丢失或者因学籍发生变动、调整专业等情况需要更换的,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北华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院审核。由辅导员审核真实情况后,经学办主任复审后签字、加盖学工办公章,并填写《北华大学学生证补办信息汇总表》(一式两份)。
3.学生处审批。各学办派专人以学院为单位在指定时间办理。审核材料包括《北华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北华大学学生证补办信息汇总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在市级以上报纸刊发的学生证丢失声明。
4.学校验印。由学生处沟通后,到校办审核盖章。
四、相关要求
1.准备齐全。各学办保证补办证件学生的材料齐全,避免因缺失内容影响办理。
2.严格审核。各学办要对补办理由,学生证所填信息以及相关材料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谁审核谁负责。
3.相关说明。学生家庭住址变更或父母均常年在外地工作的,应凭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或父母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方可在学院学办办理乘车区间变更;因丢失需要补办的,要登报声明;因损坏、学籍发生变动、调整专业等情况确实需要更换的,不需登报声明,但要将旧证上交;学生证遗失经补办后又找到原学生证的,须立即将原证交还学办注销,学生本人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生证,一经发现,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北华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2.北华大学学生证补办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5日